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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贸易学院2025年转专业方案
发布:2025-04-18 09:45 来源: 点击数:

经济贸易学院2025年转专业转入方案

转入方案:

接收专业

转入年级

接收人数

接收对象

转入条件或要求

备注

国际经济与贸易

2023、2024级

26

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广外校〔20181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其他学院或院内不同大类之间的大学本科生

 

学生申请转入经贸学院各专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或要求

 

(1)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广外校〔20181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其他学院或院内不同大类之间的大学本科生;一般情况下,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1.入学满一学期的一年级或二年级在校学生;2.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3.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2)特殊类型招生的学生:如保送生不能申请转入非外语类专业、艺术类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3)已参与专业大类分流的学生,各大类中的专业或各专业中的方向之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4)已入选创新班等教学改革班的,不能再申请转专业;广外-澳理大本科合作办学项目不参与转专业;

 

(5)因复学、降级等原因异动的学生仍就读异动前专业,因转学、转专业异动的学生就读已转入的专业,不得再申请转专业

 

(6)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无课程不及格记录、无补考记录笔试成绩总分不得低于60分,最终面试成绩总分不低于70分;

 

(7)不按学院通知要求准时参加面试、笔试者视为放弃转入资格。

 

 

经济学

14

税收学

17

财政学

6

数字经济

12

考核方案

所有申请者按第一学期全部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为基准,综合考虑面试、笔试按总分数排序后,根据各专业接收指标转入

申请者总分数计算公式:学分加权平均分*50%+面试分*30%+笔试分*20%

 

转入流程

(1)符合大学本科生转专业规定条件的其他学院或院内不同大类之间的学生;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无课程不及格记录、无补考记录,可申请转入经贸学院相关专业;

(2)申请者系统提出申请(系统申请时间待教务处通知)并按要求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含申请(系统可导出)、成绩单等,在系统申请时间内将材料交至经贸学院教务办(院系楼323)李老师处,每个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3)学院对学生进行考试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待通知);

(4)学院对学生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待通知),具体安排待通知

(5)学生按学院要求参加试、,笔试成绩总分不得低于60分,最终面试成绩总分不低于70

(6)申请者按第一学期全部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为基准,综合考虑面试、笔试按总分数排序后,根据各专业接收指标转入;

(7)不按学院通知要求准时参加面试、笔试者视为放弃转入资格;

(8)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于学院官网公示拟转入名单;

(9)公示后学院将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在系统中提交教务处作后续审核及学籍变更。

工作小组

组长:朱珍葶、孙楚仁

副组长:许月丽、陈思

成员:田云华、宋晖、安苑乔应平、杨剑光曾嘉琪

联系人:李杜鹃

咨询电话:39328525,办公室:经贸学教务办(院系楼323室)

备注

关于转入学生是否同级学习或者转入下一年级学习的问题,学院将视学生具体情况而定转入学生需要根据经贸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在转入本院后补充修读相关课程,在3-6年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本方案解释权归经济贸易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所有。

经济贸易学院

2025415

 

 

 

 

 

 

经济贸易学院2025年转专业转方案

方案:

转出专业

年级

人数

对象

条件或要求

备注

国际经济与贸易

2023、2024级

不限

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广外校〔20181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20232024大学本科生均可申请

学生申请转经贸学院各专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或要求

 

(1)一般情况下,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1.入学满一学期的一年级或二年级在校学生;2.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3.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2)特殊类型招生的学生:如保送生不能申请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3)已参与专业大类分流的学生,各大类中的专业或各专业中的方向之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4)已入选创新班等教学改革班的,不能再申请转专业

 

(5)因复学、降级等原因异动的学生仍就读异动前专业,因转学、转专业异动的学生就读已转入的专业,不得再申请转专业。

 

经济学

税收学

财政学

数字经济

考核方案

 

流程

申请者在教务系统填写转专业申请,并填写《经贸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提出转专业申请理由,根据目前已修读学期所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序,学院转专业领导及考核工作小组审核通过,方可转出。

 

工作小组

组长:朱珍葶、孙楚仁

副组长:许月丽、陈思

成员:田云华、宋晖、安苑乔应平、杨剑光、曾嘉琪

联系人:李杜鹃

咨询电话:39328525,办公室:经贸学教务办(院系楼323室)

备注

 

本方案解释权归经济贸易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所有。

经济贸易学院

2025415

 

 

附:2023级和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 

 

学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

邮编:510006 联系电话:020-39328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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