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队伍
李传喜
李传喜

系别:税务系

职称:教授

办公电话:

E-mail:Lcx5218@163.com

行政职务 系别 税务系
职称 教授 办公电话
E-mail Lcx5218@163.com 科研成果
所获荣誉 教授课程

 

李传喜,财政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均全日制),教授。

财政学(含税收学)及会计学(含MPACC)、国际商务学(MIB)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会计师。中共党员。兼任广东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广东省税务学会学术委员,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理事,广州市税务局特聘研究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硕博士论文评检专家,等。

主要研究领域:财税理论与政策,会计审计与财务管理、国际贸易与金融,国际税收。

教育背景:

①2001.9—2005.02,上海财经大学(全日制),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财政系,财政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获经济学(财政学)博士(学历及学位)。

②1989.9—1992.3,中央财经大学(原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税务系(全日制),财政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湖南省税务局定向培养),获经济学(财政学)硕士(学历、学位)。

③1986.9—1989.6,湖南师范大学,物理系,物理专业(在职),大学本科。

④1982.9—1985.6,湖南岳阳师专(现湖南理工学院)物理科物理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

工作经历:

①1985.07—1989.9,湖南省汨罗市第一职业中专任教(最后1年在川山中学),物理和家用电器教研组;其中:1986.9-1989.6,湖南师范大学,物理系物理专业(在职),大学本科;1987年任汨罗一职中物理家电教研组组长。

②1989.9—1992.3,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全日制),财政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湖南省税务局定向培养),获经济学(财政学)硕士(学历、学位);其中:1991年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制改革司实习工作。

③1992.02—1992.12,湖南省税务局[在长沙市税务局(第七分局)锻炼];

④1992.12—1995.12,(辞职下海)先后在湖南省人事厅仁达贸易公司(业务二部经理)、海南省中凰实业总公司(财务、证券投资部)、海口市税务局税务代理服务中心、海口市中律税务师事务所(挂靠中国律师事务中心)等工作(所长\法人代表)。曾担任数百家大中型跨国公司和央企(含多家上市公司和跨国银行等)的财税会计法律顾问及代理!多年参与海口市(海南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历任工作组组长)、增值税货物出岛测定、税务总局征管改革(代理)试点(有工作报告经省部长签名参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新税制改革辅导(海南日报政策咨询台电视台等)。为海南、香港、广东、上海、北京等多省市财税机关(含国际会计师公会、香港理工大学等)和政府、企事业单位举办税收政策辅导或财税专题讲座等约数百次。

⑤1995.10—1997.8,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潇湘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第三业务部主任),湖南三湘进出口集团欧陆公司暨湘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部经理);其中担任过湖南省直机关住房改革评估检查组组长、湖南省财税大检查和清理小金库工作组成员等;

⑥1997.8—2001.9,交通部长沙交通学院(现长沙理工大学)财经系(暨企业管理系、社会科学系)任教(人才引进),企业管理教研室主任(代);

⑦2001.9—2005.02,上海财经大学(全日制),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财政系,财政学(含税收)专业,博士研究生,获经济学(财政学)博士(学历及学位);

⑧2005.02—2006.8,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免试,人才引进),杂志社(现科研所)工作,调研室主任(副处待);

⑨2006.8至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现商学院)、广外大财经(会计)学院、经济贸易学院任教(曾任税务系教工党支部书记,财经学院副院长、分管科研、研究生、学科建设,院党委纪检委员等),至今(2008年起聘任教授)。

学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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