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问答
魏作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济贸易学院教授、广东省第三产业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带来的严重冲击,我国多地政府结合自身财力相继推出了消费券政策。这是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和保障改善民生的积极作为,对刺激消费、活跃市场和拉动需求无疑具有积极作用。
一方面,消费券政策是重要的“安全信号”。地方政府发放消费券促消费的行为相当于以政府信用为当地消费环境安全背书担保,这对于公众消除卫生安全疑虑、积极出门消费无疑具有正面导向作用。另一方面,消费券政策也是政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决心信号”。发放消费券鼓励消费,实际上也是政府助力帮扶企业的强烈信号。这对提振企业家市场信心、凝聚复工复产合力也具有积极作用。
但是,消费券政策自身特点提示我们,也不能对消费券拉动经济增长的实际效果抱有太高期望。首先,受财力限制,各地能推出的消费券规模都有限。其次,消费内容有限制。目前各地推出的消费券主要面向餐饮、旅游、商贸、文体等生活服务业,这客观上会对其他生活服务业和生产服务业形成消费挤出和政策不公平,影响产业链的平衡发展。最后,消费地域有限制。市场经济是动态循环的区域分工网状系统,异地消费是拉动大额消费的重要力量。但是,各地发放的消费券大多限制在本地市场消费使用。如果各地区政策不平衡、政策之间不能形成合力,可能会影响消费乘数效应的发挥。
因此,欲从消费端提振经济,目前的政策还有改进空间。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增加刺激需求政策的行业覆盖面。这就要求消费券尽可能覆盖各个行业,由公众根据自己的偏好自由选择,这样才会产生更大的社会福利。二是整合区域消费券政策资源。由各省甚至整个国家层面统筹实施刺激消费的政策资源要比各市、各区单打独斗效果好。三是刺激消费要重点关注消费环境。提振消费尤其是提振服务消费还应重点从提高消费环境卫生安全以及推广智能化、网络化生产服务消费模式着力。四是从长期来看,提振经济最终还要靠供给端。发放消费券只是刺激需求的短期政策行为,其重点在于激活市场和提振信心。从长期着眼,恢复市场活力应重点将有限的政策资源用到企业生产端,针对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冲击较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面临的具体困难,通过减免税费,延缓债务偿还,提供贴息或低息贷款,疏通劳动力、资本、信息、原材料等生产要素的流通传导机制,保障供应链畅通等,为企业疫后重生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广州日报评论员 张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