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经贸学院2011届毕业生论文答辩分组名单
发布:2011-04-27 00:00 来源:经贸学院 点击数:

经贸学院2011届毕业生论文答辩定于2011年5月5日,具体答辩安排和分组名单详见附件:

http://www1.gdufs.edu.cn/site/sv/economic/admin/docup/20110428105028.xls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程序及相关规定


国际经贸学院的本科毕业论文答辩采取匿名答辩制,具体答辩的程序是:

1.答辩人、记录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场所参加培训并领取相关资料;
2.答辩正式开始后,答辩人简要报告毕业论文的选题意义、研究价值、论文结构、主要内容和观点、文章的创新之处(10分钟);
3.答辩组成员提问和学生即时回答(15分钟);
4.答辩完毕后,记录员将参加答辩的学生论文原件提供给答辩组,答辩组进行综合评议、给出答辩评语、评定参与答辩的毕业论文成绩(5分钟);
5. 毕业论文的答辩成绩与指导教师评阅成绩各占论文总评成绩的50%,答辩组应综合论文写作与答辩情况客观合理地评定成绩。并直接将评语和成绩填写在学生毕业论文的封二上,然后签名。
6.答辩组最后招集本组所有答辩同学,通报答辩结果。答辩未通过的、评定成绩有争异的学生材料必须在答辩后速交教务办。如果过半数答辩组成员不同意答辩学生论文通过,即视为不通过,学院将给予学生一周左右的时间修改,并经原指导老师和半数以上答辩组成员认可后方予通过。

经贸学院
2011年04月12日

学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

邮编:510006 联系电话:020-39328096

传真:020-39328592 电子邮箱:gpjmxy@gdufs.edu.cn

版权所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济贸易学院

©2022 GDUFS | 粤ICP备06106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