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6-2027学年度专硕研究生学费、住宿费采用学生自主缴费方式收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方法
学生需在9月4日-9月14日通过支付平台进行缴费,可通过以下3种途径进行缴费:
1.PC端缴费方式: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凭借个人学号和密码,登录“智慧广外”门户中的“校园支付”,选择“待交费用”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2.手机端微信平台缴费方式:①关注微信公众号“数智广外”,打开“智慧校园”——“数智广外”菜单,在“数智广外”的应用中心里找到“校园支付”;②关注微信公众号“数智广外”,打开“日常服务”——“交费大厅”菜单,通过身份证号、姓名或者统一认证用户登录方式等“登录”后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3.直接扫二维码缴费:手机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选择身份证号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登录。

学生可以在平台上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支付平台支持微信、支付宝和银联支付(包括中国银行),具体以平台为准。
二、缴费项目、金额
(一)专业型研究生学费
1、全日制硕士:22500元/生•学年;
2、非全日制硕士:560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
1、大学城校区
| | 单位:元/生•学年 |
宿舍名称 | 主要条件 | 标准 | | 备注 |
学生宿舍1-13栋(4人间) | 独立卫生间、加装空调、4人间 | 1500 | | 不含水电费 |
学生宿舍1-13栋(5人间) | 独立卫生间、加装空调、5人间 | 1200 | | 不含水电费 |
学生宿舍C15栋 | 独立卫生间、加装空调、4人间 | 1400 | | 不含水电费 |
学生宿舍16-18栋 | 独立卫生间、加装空调、电梯、2、4人间 | 1500 | | 不含水电费 |
学生宿舍C19栋(2024-2025级学生) | 独立卫生间、加装空调、电梯、2、4人间 | 1600 | | 不含水电费 |
学术交流中心 | 独立卫生间、加装空调、电梯、3、4人间 | 1600 | | 不含水电费 |
三、注意事项
(一)助学贷款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无需在贷款前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最高贷款限额为25000元。待助学贷款相关审批通过后,贷款批准额度小于应缴学宿费的,再在规定时间内补交学宿费差额。
2、根据省教育厅及国家开发银行的通知,我省助学贷款全部转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在办妥生源地相关手续后,于9月6日-9月11日登录学工部官网(https://nstu.gdufs.edu.cn),在“通知公告”处查询最新的贷款工作通知,按要求提交生源地贷款回执或受理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便学生处资助中心老师及时录入数据,确认贷款资格。特殊情况,请向学工部资助中心老师说明。
(二)缓缴学费
1、申请缓缴学费的同学在放暑假前登录“智慧广外”-“线上办事大厅”-“学生学费缓缴申请”办理(需注明申请缓缴学费的期限,学校规定缓缴学费期限最长至当年的12月25日,逾期视同欠费处理),需上传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相关证明,提交给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部与财务部审批。
2、申请缓缴仅限于学费,住宿费不在申请之列,须在学校规定的缴费期内缴清。
(三)收费票据
学宿费财政票据由财务部统一开具电子票据并通过邮箱发给学生本人,学生也可电脑登录智慧广外-校园支付-交费情况或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数智广外”,打开“智慧校园”——“数智广外”菜单,在“数智广外”的应用中心里找到“校园支付”——“交费记录”自行下载电子发票,请学生注意查收和保管好自己的收费票据。
(四)欠费处理
在校期限内未缴清学费、住宿费等应缴费用且未及时办理缓交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手续,以及未在缓交期限内缴清欠费的学生,按以下管理办法处理:
1、不予注册;
2、取消各种评优评奖资格;
3、毕业年级的学生,学位授予问题不予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
(五)联系方式
关于学生助学贷款、缓缴学费的相关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工部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0-39328388 020-36207027
学工部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官老师
学工部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地点:大学城校区校办公楼116室、白云山校区学生服务大厅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咨询热线:95593
2026年9月
经济贸易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