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外校〔2018〕51号关于印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境)访学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学院初审,拟向学校推荐资助司京艳同学参加学术会议。
在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期:2021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
电 话:020-39323282
联系人:夏老师
电子邮箱:201810115@oamail.gdufs.edu.cn
地 址:南校区院系办公楼303
经济贸易学院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