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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学院2021年研究生硕博连读考核工作细则
发布:2020-11-16 16:17 来源: 点击数:

经贸学院2021年研究生硕博连读考核工作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通知》和《广东外语外贸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广外校【201932号)及《关于做好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生培养和招生的补充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院研究生硕博连读考核工作在应用经济学学科建设工作小组及学院博士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

二、招生指标

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不超过1名,且占用该博士生导师及所在学科当年的招生名额,已招收硕博连读考生的导师原则上不得再招收普通招考考生。硕博连读研究生总指标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总量动态调整。

三、申请条件

硕博连读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申请人已按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相应学分(含正在修读),已修课程成绩平均分≥80分,无首次修课不合格记录和违纪处分记录;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三)申请人须在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以独立完成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者以第二作者身份(第一作者须为我校研究生导师)在三类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四)申请人在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参与(排名前5)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或主持校级课题1项。

(五)以上所有研究成果均须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四、工作程序

(一)研究生本人申请

申请人需征得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同意。如硕博连读研究生拟报名的博士生导师与硕士阶段的指导教师不同,还应征得硕士生阶段指导教师的同意,符合条件的硕博连读申请人,须于20201113日上午12:00前到院研究生办公室(院系办公楼302室,电话:020-39328525)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由本人签名,且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已签署同意推荐意见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2.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书面同意意见。

3.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信。

4.申请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包括申请人的学术背景、已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和攻读博士学位学习阶段的研究计划。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6.硕士期间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以及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7.缴纳报名费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费120/人(不含网银手续费),网上缴费时间为1114-16日(每天9:00-17:00)。(缴费方式见《关于2021年招收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二)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及科研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核,确定参加资格考试的学生名单,名单于20201117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三)培养单位考核

面试环节由各学科方向负责人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1118日下午,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各单位(学科)须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小组成员应为单数,每组成员不少于5名博士研究生导师,其中至少1人为校外博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小组实行回避制度,即申请人的导师(原硕士导师及申请的博士导师)不得作为所申请二级学科考核小组的成员。

3、成绩构成

申请者成绩30%、学术成果30%、口试表述40%

(四)确定推荐名单

考核结束后,我院将于1124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硕博连读推荐人员名单和全部申请材料。届时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

(五)信息采集及提交体检表

2020121日至124日,拟录取硕博连读的硕士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管理平台(http://gdufs.yanzhao.edu.cn/kspt/),提交个人信息,考试方式选择“硕博连读”,并打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情况登记卡》,该登记卡申请人签名后连同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交到招生单位,招生单位将考生材料交至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

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位授予参见《关于2020年招收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经济贸易学院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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