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学宗旨
立足国家 “双碳” 战略与大湾区绿色发展需求,推动经济学、能源科学与管理学科交叉融合,依托学校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导向,立足经济贸易学院专业办学优势,严格遵照学校教务部相关工作要求,以培育具经济分析能力与能源行业认知的复合型人才为核心目标,特制定能源经济微专业招生方案。
二、微专业简介
能源经济依托学院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 经济学核心优势,深耕能源经济与绿色金融领域,推动学科交叉融合,专业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构建精品课程体系,致力造就适配能源转型、碳市场发展、绿色产业升级的复合应用型微专业。
三、课程设置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开课学期 |
能源经济与政策 | 2 | 32 | 春季学期 |
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 | 2 | 32 | 春季学期 |
碳交易与资产管理 | 2 | 32 | 秋季学期 |
新能源产业经济学 | 2 | 32 | 秋季学期 |
ESG披露和评级 | 2 | 32 | 秋季学期 |
四、授课时间地点以及教学模式
《能源经济与政策》星期五2-5节、线上+线下
《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星期五12-15节、线上+线下
2026年春季第9周-第16周(4月27日起,每周4课时,共32课时)
五、招生对象与计划
(一)招生微专业:能源经济
(二)招生对象:全南校本科生一年级至四年级
(三)招生班数:1个班
(四)招生人数:30-50人。若报名人数过多,将根据学生绩点排名进行遴选;若报名人数不足30人,则本年度微专业不予开班。
(五)招生时间:3月26日-4月7日17:00
(六)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附件1)
六、录取条件
主要面向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在南校本科一年级至四年级的学生,主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需达到2.0及以上,无违纪处分记录。
七、录取办法
按报名学生的主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学院招生计划数依序录取。拟录取学生名单统一报教务部审批。通过审批的学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自动放弃。
八、政策支持
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和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学制1年,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并达到微专业结业要求者(10学分),由学校发放微专业结业证书。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九、收费标准
参照学校学分制收费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每学分120元的收费标准,共10学分,收取学费1200元)。
本方案中的录取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经贸学院所有。
招生咨询联系人:陆老师,020-39328525,大学城校区院系楼323室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贸学院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