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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26年能源经济微专业招生方案
发布:2026-03-30 11:39 来源: 点击数:

一、办学宗旨

立足国家 “双碳” 战略与大湾区绿色发展需求,推动经济学、能源科学与管理学科交叉融合,依托学校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导向,立足经济贸易学院专业办学优势,严格遵照学校教务部相关工作要求,以培育具经济分析能力与能源行业认知的复合型人才核心目标,特制定能源经济微专业招生方案。


二、微专业简介

能源经济依托学院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 经济学核心优势,深耕能源经济与绿色金融领域,推动学科交叉融合,专业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构建精品课程体系,致力造就适配能源转型、碳市场发展、绿色产业升级的复合应用型微专业


三、课程设置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学期

能源经济与政策

2

32

春季学期

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

2

32

春季学期

碳交易与资产管理

2

32

秋季学期

新能源产业经济学

2

32

秋季学期

ESG披露和评级

2

32

秋季学期


四、授课时间地点以及教学模式

《能源经济与政策》星期2-5节、线上+线下

《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星期12-15节、线上+线下

2026年春季第9周-16周(4月27日起,每周4课时,共32课时)


五、招生对象与计划

(一)招生微专业:能源经济

(二)招生对象:全南校本科生一年级至四年级

(三)招生班数:1个班

(四)招生人数:30-50人。若报名人数过多,将根据学生绩点排名进行遴选;若报名人数不足30人,则本年度微专业不予开班。

(五)招生时间:3月26日-4月7日17:00

(六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附件1)


六、录取条件

主要面向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在南校本科年级至四年级的学生,主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需达到2.0及以上,无违纪处分记录。

七、录取办法

按报名学生的主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学院招生计划数依序录取。拟录取学生名单统一报教务部审批。通过审批的学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自动放弃。

八、政策支持

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和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学制1年,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并达到微专业结业要求者(10学分),由学校发放微专业结业证书。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九、收费标准

参照学校学分制收费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每学分120元的收费标准,共10学分,收取学费1200元)。

 

本方案中的录取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经贸学院所有。

招生咨询联系人:老师,020-39328525,大学城校区院系楼323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贸学院

2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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