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学籍异动工作,现将研究生学籍异动工作说明如下:
一、研究生学籍异动类型
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恢复学籍或恢复入学资格、休学、复学、延期、退学等。
二、办理流程
(一)学生完成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籍异动申报和纸质申请材料,同步提交所在学院(中心)
1.学生填写纸质学籍异动申请表格(见附件3,也可以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栏目下载,请使用最新版本表格),交学院(中心)审核;学生登陆数字广外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学籍异动栏目提交网上申请。网上申请访问方式:数字广外→研究生系统→基本信息→学籍变动。
2.学院(中心)根据《学生手册》中关于学籍管理的规定,严格把关,审核学生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对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并签字盖章。
3.学生根据表格内容到学校其他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其中研究生院意见由学院(中心)按规定时间统一提交到研究生院办理。各学院(中心)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最终审核。访问方式: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端→学籍变动管理。
(二)学院(中心)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即每学期第3周和第17周将学籍异动汇总表(附件2,包括纸质版、电子版)和审批后的学生申请表(纸质版)统一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学校不接受学生个人单独申请。各培养单位在每学期第4周和第18周到研究生院培养科领回学生纸质申请表。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中心)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开展学籍异动工作,严格审核学生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认真做好研究生学籍异动办理工作。
2.若学生申请办理退学,各学院(中心)可随时提交汇总表和申请表到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其他时间不予受理学籍异动。
3.各培养单位负责老师每学期第3周和第17周到研究生院培养科集中提交材料统一办理,不接受学生个人办理。
四、附件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2.研究生学籍异动汇总表
3.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