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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9年第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2019-03-14 08:41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2019年第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选拔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申报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2.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广外大人〔2008〕11号),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附件1)规定的要求。

4.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详见《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附件2)

5.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以及国外合作者简历。邀请函需明确留学起止日期(精确到年月,其中留学开始时间不早于2019年4月1日,且不晚于2019年1231日)、留学期限、留学身份等信息。简历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签字

(二)申请项目类别要求

1、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45岁(应为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2、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岁(应为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三、实行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开展选派工作

重点支持承担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人员并结合项目(课题)研究需要出国研修。申请者必须是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填写《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3),注明项目(课题)级别、承担情况等。

2、申请人提交正在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课题)的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学校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3、外方邀请信须明确在外研修专业方向,该方向应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一致。

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中的“留学研修计划”须结合科研项目(课题)研究工作拟定。

四、申报时间和注意事项

1、申请人按照《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申请材料说明》(附件4)准备书面材料(一份),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境外进修申请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5)于3月20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材料发至王正老师校内邮箱。

2、学校组织的评审,择优推荐

3、4月1日—12日,经学校评审推荐的人员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在填报网上系统时,应注意上传材料的规范性,严格按项目材料要求和网上系统说明准备和上传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说明

1、未提交外方邀请信及邀请信不符要求,未提供外方合作者签字的简历,或外语未达到合格标准均直接淘汰。

2、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并与研究方向一致。申请人研修计划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研修计划将作为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及对被选派人员回国后效益评估的依据。

3、申请人若被录取,留学资格有效期均保留至2019年1231日

联系人:王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36207069。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9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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