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广外校【2017】6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7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广外人【2018】12号)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制定了本方案(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6日。
公示期间,若对方案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含邮件、纸质材料)向学院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写明具体理由,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学院受理部门:南校院办公楼308办公室
联系人:陈哲、邓佩仪
电子邮件:gpjmxy@gdufs.edu.cn
联系电话:020-39328096
附件:经济贸易学院2017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公示稿)及相关附件
经济贸易学院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