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粤教助函〔2023〕2号)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年级评议小组评议审核,现将经济贸易学院2025-2026学年度2024级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在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必须有具体事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9日
联 系 人:缪老师、杨老师
电 话:020-39328076
邮箱地址:202110074@gdufs.edu.cn
地 址:院系楼345室
附 件:经济贸易学院2025-2026学年度2024级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认定结果.xlsx
经济贸易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