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济贸易学院用印申请表
申请单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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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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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报往单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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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印 事 由 |
请填写申请用印章文件(证件)的名称、份数及用途 |
申请用印 种类与数量 |
党委印章 |
份 |
行政印章 |
份 |
主管院领导意见 |
(单位盖章) 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选填,唯有重大事项会议通过后补填 |
年 月 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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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申请用印时,本表与用印文书、证书一并交学院秘书审核。2.下述各项用印必须经主管院领导签字。(1)以学院名义下发报送的各种公文。(2)各类合同(含意向书)、协议书及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3)工资调整、人事调动、财产转移等材料。(4)因公因私出国(境)申请、登记、审查等材料。(5)其他需要主管校领导审批方可用印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