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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2017-01-10 15:46 来源: 点击数:

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知,现启动2017年度项目申报工作。今年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都实行在线方式撰写115日后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处申请开户,需提供姓名、非校内办公邮箱的电子邮箱及职称等信息),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为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质量,学校将对所有申报2017年国家自科基金的项目进行有组织的指导工作。相关事项进行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按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二、限项规定

1)上年(注:本次指2016年)已获得面上项目资助(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2)上两年(注:本次指2015年和2016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3)有国家社科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再申请国家自科基金任何类型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再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需单位提供书面承诺函,该承诺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承诺函内容包括: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5)项目限项申请规定: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申请、承担和参与项目总数限为3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

6)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三、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面上项目研究期限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期限3年,统一填写为201811日-20**1231日。

2)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

3)经费预算编报:申请人要严格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编制说明》等的要求,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编制预算。

  项目申请人只需编报直接费用预算,直接费用各科目均无比例限制,但需对合作研究是否外拨资金、外拨资金金额、单价大于10万元的设备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标准等内容作必要的说明。 

1、设备费,不能列支电脑等通用设备(如需购买通用设备,请在其他支出中预算);燃料动力费不能列支普通加油费(如有需要,请在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栏预算)。

2、《合作研究资金预算明细表》,填写申请的合作研究外拨资金情况,包括:合作研究单位名称、是否为已注册依托单位、单位类型、任务分工、研究任务负责人、承担直接费用金额及占总金额的比例、是否已签订合作协议等信息。

3、《劳务费预算明细表》,填写申请的劳务费情况,包括:人员分类、发放人数、投入本项目的总工作时间、支出标准、金额等信息。

 

四、所需材料和时间安排

申请人20171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开始申请书撰写。31日前下载打印生成的PDF版申请书一式4份准备参加指导会材料,32日参加科研处组织的国家自科项目申报指导会;315日前申请人完成项目申请书的最终版撰写,经科研处审核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316日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一式1份到科研处项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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