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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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4+1”双学位学生住宿费收费的通知
发布:2010-03-11 00:00 来源:经贸学院 点击数:

国贸“4+1”的同学:
请于2010年3月15日至20日缴纳住宿费,缴费金额1700元/人,方式如下:
1. 各位同学亲自到大学城北区中国银行对公窗口办理(不能从外地汇入)。请确保银行卡有足够金额。可几个同学同时交款,将款划入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账号:863702620208093001中行番禺大学城北区支行
另外,银行人员需要存款人提供姓名及摘要。各位存款可以按照如下内容提供
存款人:经贸“4+1”学生(在银行打印出来的缴款单上务必自己写上姓名,几个人同时交,请将几个人的姓名一并列上)
摘要(用途):住宿费
2. 缴款完毕后,各位学生将缴款凭证务必缴款单于2010年3月21日前以班为单位汇总后交给辅导员,以便学院到财务处办理缴款、填开发票等手续。发票将稍后由辅导员统一发各位同学保管。
经贸学院办公室

学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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