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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年度先进个人开展短期休养活动的通知
发布:2018-11-07 21:24 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工会:

根据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短期休养活动经费开支问题的通知》(工发财字〔1982〕100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校工会研究,决定组织年度学校表彰的先进个人和校工会表彰的先进个人进行短期休养。今年的休养活动安排如下:

一、参加休养活动的人员

参加本次休养活动的人员为2017——2018学年度学校先进个人和2017年度优秀工会干部、优秀职工之友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具体名单详见《关于表彰2017——2018学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广外人〔2018〕55号)和《关于表彰2017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广外工〔2018〕3号)。

参加者确需带家属的,家属费用自理,小孩须6岁以上,费用与成人相同。家属交费标准: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收取。

二、休养地点、休养时间及日程安排

(一)休养地点  

广州翠岛温泉度假村(从化)。

(二)休养时间

此次休养活动时间为12月8-9日(周六、周日)。

(三)日程安排

1、周六

9:00    北校区大学正门校道集中上车,赴从化

10:30   参观从化温泉宾馆

11:30   到达翠岛温泉度假村,办理入住手续

12:00   主楼二楼荷花、海棠、桂花、兰花房午餐

15:00   体育活动(有篮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

18:00   主楼二楼荷花、海棠、桂花、兰花房晚餐

20:00-23:00  泡温泉

2、周日上午

7:00-9:30  主楼一楼餐厅自助早餐

9:30  自由活动

11:30  主楼二楼荷花、海棠、桂花、兰花房午餐,餐后返回学校

三、报名家属交费安排

南校区交费时间地点:11月20日(周二)上班时间,在南校区校办公楼331室校工会办公室。

北校区交费时间地点:11月21日(周三)上班时间,在北校区行政楼100室校工会办公室。

参加本次活动的家属可自行选择南北校区交费,旅游公司将派专人收费,逾期未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活动。

请各二级工会组织好本单位参加活动的年度先进个人及家属的报名,并将报名表于11月16日(周五)上午12:00时前发送至校工会范佳老师邮箱(联系电话:36207162)。旅游公司须给参加本次活动的教职工及家属购买保险,报名表中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一定要填写准确。参加活动者请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泡温泉者请自备泳衣。因路途较远、身体不适者请不要参加本次活动。

 

附件:1、《关于表彰2017——2018学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关于表彰2017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3、 参加年度先进个人休养活动报名表

 

 

 

校工会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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