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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级及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2017-09-05 10:26 来源: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7]116号)(附件1),为充分发挥 “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在教学改革中的引领作用,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学校现组织2017年度校级及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学校“创新强校工程”总体框架下,以质量工程建设推动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集中资源解决影响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的关键问题,推动全校本科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升。

二、项目类别及数量

结合“创新强校工程”实施规划和上级部门文件要求,本年度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类别包括在线开放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教学团队、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等(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其中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组织推荐工作将另行组织。

省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创新创业教育专项项目等申报推荐工作另行通知。

   

本次学校可推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数额为9,并将建设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若干项。每类项目的立项数额将结合附件1要求以及学院推荐申报项目的情况进行分配。

三、项目推荐条件

(一)省级质量工程推荐条件

2017年度省级质量工程推荐项目须是本校业已正式立项的校级项目(以发文为准,详见附件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1.近两年来,未通过省级验收或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省级验收的(近两年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文件详见附件4);

2.所主持同类别省级项目尚未校内结题验收现重复申报的;

3.项目与2011年以来立项的省质量工程立项项目(目标和内容,如同为专业类或同为课程类项目)高度相似或相近的;  

4.学校已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现再次重复申报的;

5.项目负责人不具备高级职称的;

6.同一教师作为负责人同时申报多个类别项目的。

(二)校级质量工程推荐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1.项目与2011年以来立项的校级及省质量工程立项项目(目标和内容)高度相似或相近的;  

2.学校已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现再次重复申报的;

3.同一教师作为负责人同时申报多个类别项目的。

四、推荐程序

1.学院推荐。91日前,各学院组织发动符合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条件的项目和项目主持人申报,在院内开展前期的论证和推荐工作。同时,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校级项目。

2.系统申报。91日——96日,各项目在“质量工程申报系统”(网址:http://jxgl.gdufs.edu.cn/jsxsd/,用户名和密码与数字广外一致)中完成系统申报任务(系统申报操作手册详见附件5)。2017年省级项目申报和校级项目申报同时进行。

3.系统审核。96日—98日,各单位教研秘书在“质量工程申报系统”中审核本单位项目申报情况(系统审核操作手册详见附件6)。教务处在各单位审核基础上审核全校省级和校级项目申报情况。

4.专家评审。918日前,学校将对于各单位推荐的省级和校级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

5.上报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将专家评审结果上报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确定拟推荐省级项目名单和拟立项校级项目名单。

6.上报校长办公会。将拟推荐省级项目名单上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7.公示。拟推荐省级项目名单和拟立项校级项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天)。

8.上报省教育厅。1010日前,公示通过或公示异议得到妥善处理、不影响正常建设的拟推荐省级项目,学校将上报省教育厅。

9.校级发文。1010日前,公示通过或公示异议得到妥善处理、不影响正常建设的校级拟立项项目,学校将校级发文公布。

五、其他事项

(一)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各单位2017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 )和2017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71份,汇总表须对推荐项目进行分类排序,同时还需负责人签字盖章材料报送截至201796。项目纸质申报书留学院备查。

2.电子材料: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各单位名称命名的RAR压缩文档,文档内包含“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申报”和“2017年校级质量工程申报”两个文件夹)发送到教务处朱琳的办公邮箱,每个文件夹里应包括“学院申报项目汇总表(校级或省级)”和各个级别项目的任务书(见附件8,申报书以“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姓名”命名)。截止时间:201796日。

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报送材料的项目视为无效。请各单位认真核实所提交汇总表内列出项目与各项目任务书以及系统中各项目信息是否一致,凡不一致项目不予立项。

(二)申报要求

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是推荐申报省级项目的基础,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是质量工程建设成果验收的重要内容,项目建设成效将作为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情况的考核内容。请各单位认真总结本单位的本科教学建设成果,梳理现有各级质量工程项目,仔细查看各项目的建设要求和内涵,做好校级和省级项目建设规划(避免同类项目重复申报),集中力量做好项目论证工作,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三)工作联系人:邓丽君,联系电话:020-36204220

附件:

<!--[if !supportLists]-->1.{C}<!--[endif]-->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if !supportLists]-->2.{C}<!--[endif]-->2017年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if !supportLists]-->3.{C}<!--[endif]-->学校现有校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

<!--[if !supportLists]-->4.{C}<!--[endif]-->2015年度和2016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情况

5.质量工程项目系统申报操作手册

6.质量工程项目系统审核操作手册

7.各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校级和省级)

8.各类项目任务书(校级和省级封面不同)

                                                 教务处  

                                              2017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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