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五批培养对象
发布:2008-10-12 00:00 来源:经贸学院 点击数:
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我校40位同志被确定为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五批培养对象。全校成为省级培养对象的8人中有我院的易行健老师,成为校级培养对象的32人中有我院的申明浩老师、符淼老师、李未无老师、魏作磊老师和周骏宇老师。

学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

邮编:510006 联系电话:020-39328096

传真:020-39328592 电子邮箱:gpjmxy@gdufs.edu.cn

版权所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济贸易学院

©2022 GDUFS | 粤ICP备06106464号